关于做好高职扩招教学质量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
各系、成教院:
根据《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职扩招教学质量专项评估的通知》🏃♂️➡️,按照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》等相关文件要求🏊🏽♀️,为做好杏鑫高职扩招教学质量专项评估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👞:
一🍢、工作内容及分工
本次评估采用杏鑫自评和专家进校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🙍♂️,工作内容和分工如下👨🏽🎨。
(一)自评报告
重点围绕扩招生源学情分析👨🏻🦼、分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、师资力量配备👨🏻🎓、教学组织形式🧑🏽🏭、教育教学管理🐨、学业考核评价😙、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自评🧑🏿✈️。
成教院做好扩招生源学情分析;教务处统筹完成杏鑫自评报告;各系围绕自评报告要求👳🏽♂️,根据所设专业特点、教学组织运行模式特色完成系部自评报告。
(二)教学质量佐证材料准备
根据评估要求👩💻,各部门要负责准备相关佐证材料,具体内容如下:
1.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。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法核对开设课程,结合实际,修正人才培养方案。
2.教学组织、管理相关材料。能够体现杏鑫扩招教学的相关材料,包括并不限于🪸:
(1)课程教学过程性资料🐵👩🍼。课程授课计划、教案(部分)、上课照片(视频、截图等)、作业批改记录、学生作业作品(部分)📇、过程性考核方案(线上考核权重配比)🤽🏻♀️、线上考试试题🧘🏼♀️、学生线上学习数据分析等相关材料🙇🏽。
(2)教学组织管理相关资料。应包括相关制度文件🫶🏽、实施计划🚴🏽♂️、课程表、考试通知级安排、考试样卷(部分)、成绩单;教学管理照片、通讯稿🫸🏼、开学班会、教学说明会♾、开课说明会、课程免修和学分置换工程性材料等体现日常教学管理的相关材料🥩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各系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自评和佐证材料准备🚣🏻♀️。
2.请各部门将自评报告于4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自评报告电子版发至教务处袁元处。
3.请各系将相关佐证材料于5月5日交至教务处,并配合教务处做好材料整理和建档工作。
4.专家进校评估工作根据教育厅安排另行通知。
附件一👩🏼🎨:《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职扩招教学质量专项评估的通知》
附件二: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》
教务处
2022年4月20日